2008年10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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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帮助“兄妹”走进婚姻殿堂
毛君丽 叶燕

  10月23日下午,云和的马老汉紧紧握着紧水滩派出所民警的手,激动地说:谢谢你们了,我儿子和女儿的结婚证终于能领了,未出世的宝宝也可以领取准生证了,真是多亏了你们的帮助。
  儿子和女儿怎么能结婚?民警怎么可以帮助两兄妹领结婚证呢?可是还真发生了这样的事。
  21年前,膝下无女的老马到龙泉抱养了一个女儿。其时,马家已有一子,兄妹俩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。时光荏苒,哥哥长成了壮小伙,妹妹长成了大姑娘,由于兄妹俩知道两人并无血缘关系,日久生情,互生爱慕之心。父母心想,反正不是亲兄妹,就乐见其成吧。
  可当兄妹俩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,却被告知无法办理,原因是两人的户口本上显示,他们的关系是兄妹,而按照婚姻法,近亲是不能结婚的。
  紧水滩派出所所长饶伟知道这事后非常重视,马上安排民警到村里核实情况,村里证实了兄妹俩确实没有血缘关系。但由于马姑娘到马家已21年,其亲生父母早就去外省经商多年,无法联系上。按照有关规定,只有养父母所在村的证明材料仍不能进行户籍变更,于是民警咨询了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后,建议马姑娘做一个亲子鉴定,再到公证部门做一个公证,以证明她与哥哥之间无血缘关系,终于解决了这个难题。